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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重磅: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颁布,2019年1月1日起施行

    发布日期:2018-09-06 信息来源:湖南中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: 450

           今天下午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, 会议以171票赞成,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。该法规定,污染土壤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,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照环境保护法、民事诉讼法、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           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后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在会上介绍,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、水污染具有很大的不同:
            一是它具有隐蔽性。大气和水的污染都比较直观,人体感官都可以感受到,但是土壤污染必须通过仪器设备采样检测才可以感知;
            二是滞后性。土壤里面有污染物,不会很快今天或者明天就显现。按国际上的经验,都要经过十年或者二十年之后才能显现出来;
            三是累积性。长年累月的污染物累积到一定程度起作用。此外,成因上也不一样,除了人为的排放之外,大气沉降、土壤本身的背景值比较高,都会使土壤里面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升高。“所以中国急需制定这么一部法律。”
            张桂龙还提出,我国以前的法律里对防治土壤污染也提了一些要求,但是这些要求还是比较原则、分散,侧重于预防,那么土壤里已经存在的污染怎么治理,还需要规范,所以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治理土壤污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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